机电分公司近日对某使用单位的电梯进行监督检验时,检验人员在现场发现该款电梯配置的缓冲器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年度特种设备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要求的隐患排查目录中,文件要求各地电梯检验机构要结合电梯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工作,对非线性(聚氨酯)缓冲器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附件中缓冲器未实施更换的,应依据相应安全技术规范(如《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附件A第3.15项第(3)款)判定为不合格。有关电梯型式试验机构对监督抽查发现问题的缓冲器,要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及时收回原型式试验报告和证书。
检验人员现场核查确认该款缓冲器为辽宁海特宁电梯配件有限公司生产的ZDQ-A-12型非线性(聚氨酯)缓冲器,生产日期为2020年9月9日,只超出规定要求一天,积极联系了整机制造商进行核查确认,将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消除法规风险及安全隐患。